從天理人情看善念惡果

人的每項行為動機、影響因素,真的十分錯綜複雜,很難從單一的行為表現來推論, 但是,在推論別人的行為動機時,如果都能用善念的方面來設想,將會使得社會變得更加和諧。

文|楊必嘉(台中地方法院少年)

小明和小美是現就讀國中一年級的同班同學,兩人從國小五年級便開始交往。日前小強想『虧』小美,小明邀了好友小毛一起狠狠的教訓小強。近來,小美的爸媽反對小明和小美的交往,讓小明十分困擾,於是二人相約在外租屋而居,不讓雙方家長知道他們的居住場所。

為了籌錢,小明便硬向小強借了三千元。小明為了兩人的生活費開始在夜市幫忙賣盜版CD。小明為了節省往來打工地點的交通時間,便在網咖店門口牽了一台機車代步。這一天,小美的爸媽因小美懷孕了,一狀告到警察局,試問小明犯了那些罪。

因為工作上的需要,我偶爾會到國中、高中的校園做法治教育宣導,為了方便講解現今社會當中,青少年容易觸犯的法律問題,於是融合了實務較常遇見的青少年犯罪型態,編了上述的故事當成案例來講解。

本意不惡、誤淪法網

在這個案例當中,小明觸犯了六種罪(傷害罪、略誘罪、恐嚇罪、違反著作權法、竊盜罪、妨害性自主罪),以及一項虞犯行為(經常逃家)。對於法治教育的宣導及青少年容易觸犯之罪的講解確實有很大助益。但每回講解這個案例時,心中便會存疑著,人們的犯罪行為或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,難道真的都出自於個人的惡意所致嗎?還是在冥冥之中有股力量,迫使人們做出違反他們自己真正本意的行為,或者是這些觸法行為,也是基於一股善意的概念所造成?

就這個案例而言,無疑的是小明深愛著小美的,並且十分重視及珍惜這段感情,當小明發現有第三者小強想介入時,小明基於保護這段感情,避免這段感情發生變化,所以邀請好朋友小毛一起狠狠的教訓了小強,而觸犯了傷害罪。不過探究其本質,小明是基於對這段感情的重視,而採用了社會所不認同的行為,也就是暴力的行為來維繫。雖然暴力的行為十分不足採,但是,小明的行為動機是否真的完全出自於惡意呢?還是他仍係出於善意(單純的想維護這段感情),只是小明還沒有學習到用其他的方法,或是比較被社會所接受的方式,來處理感情的事情呢?

反觀現今的成人社會,有些人不懂得及時處理感情可能發生的危機,結果使得感情發生破綻,再用更殘暴的手段,如潑硫酸、或玉石俱焚的自殺手段來處理,使得結果更加不堪、悲涼,更讓原本重視的感情變成一輩子的痛苦。由此來看,小明的即時處理方式,也許還較社會上不少人的處理感情事情來的理智,且還更能真正維繫住這段感情。那究竟是誰善誰惡呢?還是該很宿命的認為,這一切的發展都是冥冥中自有安排呢?那麼人的行為,多少是真正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呢?

冥冥自有定數,沒有更好選擇

愛美人不愛江山,一直是詩人歌頌愛情的美好境界,雖然這樣不代表王子和公主從此能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。但卻傳遞著一個訊息,亦即當人們有選擇時,選擇了一個較不同於一般人的選項時,應該被尊重。

小明為了能和小美一起過日子,選擇了放棄較優裕的父母供養,而自願辛苦的在夜市販賣盜版光碟來打工賺錢。但,就現今法律的觀點,小明這樣的行為同時觸犯了略誘罪、違反著作權法以及經常逃家的虞犯行為,而要被科處以相當的處罰。一樣是為了愛情而做選擇,只不過,小明的選項當中沒有江山,而只能是放棄父母的供養、願意辛勞的承擔生活開銷,他便被社會科處罰責,而不是受到詩人們的歌頌。

人們可以選擇的選項,往往受限於身份以及本身的能力,而這些限制,有許多是先天存在,很難透過後天的努力可以去撼動的。如果小明有更好的選項的來選擇,相信他也會選擇較令人期待的選項。千萬要記得,他面對生活開銷時,並沒選擇偷或搶來維持,而是辛苦的打工。難道這就不是一種出自於善念的表現嗎?

替小明說了這麼多的理由,會不會讓人誤以為我在替小明不法的行為來合理化、脫罪呢?其實不然,就法律而言,個人仍會依法論法,仍會認定小明觸犯了傷害罪、略誘罪、恐嚇罪、違反著作權法、竊盜罪、妨害性自主罪等罪行及經常逃家的虞犯行為。

面對困境、擇善固執

但是,我在內心深處一直對人類行為的動機,感到奧妙與不解,認為人們的行為模式,應該都是出自於善念在做事,且人們通常會採用當時自己認為的最佳方式來處理;只不過,每個人可以選擇的方式並不一樣、每個人判斷的最佳方式也不盡然相同、且每個時間點,個人的成熟度也不相同而已。所以,除了冥冥之中人類際遇的安排外,社會和家庭、學校應該教育年輕人學習更多的處理事情的方式,讓他在面對困境時,能有更多的方式供其選擇。

不過,如果太極兩儀圖是代表善惡(黑白)分明,讓人們學習更多的處理事情的方式,這樣就真能讓代表善的白色面積增加嗎?還是只是讓這個太極兩儀圖不斷的同時放大而已?我至今仍十分存疑。每個人的每項行為動機、影響因素,真的十分錯綜複雜,很難從單一的行為表現來推論,但是,在推論別人的行為動機時,如果都能用善念的方面來設想,將會使得社會變得更加和諧,這點將是可以確信的。